教务处是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教学建设、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服务、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编制、实施学校本专科教育教学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学基本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承担学校教学委员会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指导教学院(部)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管理业务工作。
3.组织制订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组织制订、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习(实训)大纲。
4.组织编制教学改革方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教育教学改革。
5.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风学风建设及相关奖惩工作。
6.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开展教师任教资格审定、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考核和教学技能比赛工作,按月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与课时津贴。
7.编制学期开课计划与教学进程,下达教学任务。安排、调配教室,编制教学课表,管理教学运行。
8.组织管理课程考核和等级考试,管理学生学业成绩。
9.管理学生学籍,处理学籍异动,审定学生毕业资格。
10.组织管理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实践教学。
11.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编制教学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组织管理建设项目的方案制定、审查论证与建设使用,履行教学实验室管理者职能。
12.承担学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审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13.承担学校语言文字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
14.承担教师、学生和家长来电、来访与成绩、学籍证明等服务工作。
15.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常规教学检查评估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16.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
17.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