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及实验室:
根据省厅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现场检查小组下达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的要求(见附件),现就实验室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护理学院生物化学实验室下水道整改并配备防爆箱
2020年11月11日前,必须整改到位。整改部门:后勤处,协调部门:教务处、护理学院,防爆箱采购:设备处。
2.实验室大、中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指南上墙
2020年10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务必把本实验室大、中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指南文档报教务处杨军,由教务处联系统一印制安全操作指南上墙,2020年10月13日前,必须整改到位。
教务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