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大纲是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及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具体体现,它不仅体现出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综合功效和结构特征,而且直接关系到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制订规范的、科学的课程教学大纲,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得以有效执行,人才培养目标得以最终实现的重点和关键。各教学单位必须充分重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指导本单位各教研室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一、制订教学大纲的指导思想
1.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要注意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社会,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要求;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善于继承和创新,吸收国内外各项教学改革的新成果、新观念,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
2.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制订教学大纲首先要根据本门课程在整个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及该专业的培养目标,规定出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和目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等。
3.尊重学科特点,注重改革创新。在尊重学科特点,保证教学内容科学性、严肃性的基础上,要敢于大胆革新和创造。要正确处理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与教学时数的有限性的矛盾,科学地精减和更新教学内容,如减少与相关课程间的重复内容,删除与专业培养目标关系不大的内容,增添学科前沿知识内容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的内容等。
4.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加强训练环节。课堂讲授要与实践训练相结合,才能有效培养学生的能力与素质。教学大纲应针对不同课程的特点,加强教学中的实践及训练环节,把课堂教学与实验课、实习课以及作业、考试进行合理配置,真正做到讲练结合、学以致用。此外,还要大胆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
二、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1.编制教学大纲,要根据湖南交通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名称、编码、学分、学时数(周数)等规定进行。
2.教学大纲是对单科课程的总体设计,编制教学大纲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为贯彻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服务,教学大纲必须按学科专业类别编制,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必修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包括单独列课的实验课及含在理论课一起的实验部分)应单独编制实验教学大纲,各类实习也应编制独立的教学大纲。全校性公共课及全校性选修课、跨学院(部)承担的课程由承担该课程的学院(部)负责编制教学大纲。
3.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统一,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
三、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具体要求
(一)课程说明
从宏观角度说明本课程的性质、对实现培养目标所起的作用;说明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二)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指出本课程的先修课及并修课,提出本课程在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三)课程的教学内容
(1)分知识点列出标题及主要教学内容。
(2)对知识点给出参考教学时数。
(3)对每章(或节)必须给出具体的教学要求,即学生对本章知识点应当达到的了解、理解、掌握、应用等层次。
(4)若本课程包含实验内容(包括计算机上机实验),还应单独对实验部分给出具体的说明。
(5)若本课程包含课程设计,还应对课程设计性质与任务等内容进行说明
(四)课程考核要求
主要是写明考核方式和最终成绩的构成等,要尽量避免死记硬背的考试。
(五)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等应清晰、齐全、准确,还需提出使用各种教具和现代教学手段的指导性意见。
四、实验课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
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写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既要注重学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又力求在实验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实验的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在实验过程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体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内容和措施。为确保编写质量,特提出以下要求:
1.实验教学大纲要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编写。
2.所有单独列课的实验课都要单独编写实验教学大纲。
3.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求,审定可开教学实验项目内容,对有些实验内容进行系统的优化组合,保留必做的经典验证性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时占实验课总数的比例达到基本要求。在课时内安排一定的选做实验。
4.实验教学大纲内容组成包括课程说明、课程性质与任务、实验项目、实验报告要求、实验教材及参考资料。
五、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
实习教学是对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与升华,是学生认识社会及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教学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习教学大纲编写范围: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及其它实习(如金工实习、电子实习等),大纲应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实习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说明、实习教学的性质与任务、实习的目的与基本要求、组织方式、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教材及参考资料等。
六、教学大纲的拟制程序
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是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教务处提出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以教务处文件形式发至各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学院院长(部主任)为组长的制订教学大纲工作领导小组,以负责领导、指导、和检查、督促本单位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和审定工作。
3.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审定后的教学大纲打印稿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将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生效,最后编印成册付诸执行。
4.教学大纲一经确定,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对教学大纲的微调需经所属院(部)同意,并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