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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考核办法

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的负责人,是本教研室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教研教改的带头人,肩负着组织、管理教研室日常教学,组织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重任。为促进教研室主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教研室主任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教学工作秩序、教学质量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加强对教研室主任工作的检查、考核,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可促使他们不断地提高自己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真正成为专业带头人,带动整个教研室建设,提高学院的整体教学、科研水平。

二、考核的内容

(一)工作态度

工作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

(二)工作能力

具备组织教研活动、教研室日常管理,指导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能力。

(三)常规工作

1、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组织实施本室教学工作,遵守教学纪律,无教学事故发生。

2、按要求组织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3、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

4、严格把握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考核质量关,每学期进行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及学生学习成绩分析。

5、严格审查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教学进度。

6、负责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

(四)教学改革与科研

1、积极组织、参加教学改革,本教研室每学年有一门以上的教改课程。

2、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完成规定数量的教研课题或论文。

3、开展学术讲座(或报告会),向学生介绍新科技、新成果、新工艺、新方法。

(五)教研室建设

1、编写教材或教学辅导材料。

2、按学院有关规定,合理选定下学期使用教材的版本。

3、教研室及所属实习实训室建设有计划,有措施,任务落实。

4、所管辖的教学仪器设备,账、物相符,设备完好。

5、建立教学档案,教学资料齐全,并不断完善。

(六)新教师带培

新教师带培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

三、考核的程序

1、系(部)组织教研室全体成员评议并打分(占总分的60%)。

2、系(部)主任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评分(占40%),并结合教研室全体成员的评议写出评议意见,拟定等级。

3、系(部)报教务处汇总,提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确定考核等级。

4、将考核情况记入被考核者业务档案。

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与教师教学工作学期考核同进行。

四、考核的等级

(一)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二)教研室的教师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教研室主任考核等级不能定为优秀:

1、有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者;

2、有学期教学工作考核为C等者;

3、有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

五、奖惩的方式

对学期考核为“优秀”的教研室主任,由学院进行一次性奖励;连续两次考核为“差”的教研室主任,取消教研室主任任职资格。

六、本规定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